养殖野猪需要提交以下手续:

1、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书面证明;

3、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场所使用权、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

4、所申请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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