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芦山县麒阳野猪养殖

二、建设地址:

芦山县龙门乡纱帽山

三、建设内容:

建野猪种源基地和5000余亩的林下养殖基地;改扩建猪舍20000余平方米;饲草种植地500余亩;建肉制品加工厂修建面积达500平方米,有完整的消毒房、实验室、分割房、腌制室、熏房、包装车间,用传统工艺加工自养的野猪肉制品。项目投资5000万元。

四、建设条件:

芦山县处于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区,位于长江上游的青衣江流域,雅安地区东北部,行政上隶属四川省雅安市。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02°51′-103°11′,北纬30°01′-30°49′,东与成都市辖的崇州、邛崃、大邑三市(县)毗邻,东南与雅安市雨城区接壤,西南与天全县相邻,西北邻界于宝兴县,北接卧龙自然保护区(阿坝州汶川县)。

芦山县属中纬度内陆亚热带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造就了众多野生动植物的生长和繁衍生息,适宜于多品种动植物的生长和繁殖。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也十分丰富。据统计,境内共有脊椎动物200余种。

芦山县麒阳养殖场位于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纱帽山的中部,该区域幅员面积20000亩,可供野猪室外放养开发利用林地面积15000亩,海拔1000-1400米,为室外放养野猪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环境条件。

龙门乡青龙场村纱帽山交通十分便利,该区域内水泥路横贯纱帽山与东面与县道芦邛路相连,北面与太平镇春光村通村通组路相接,西面与双石镇围塔村通村通组路相互贯通,为养殖场地造就了十分便捷的交通条件。

国家林业局2003年发布的《关于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芦山县麒阳养殖专业合作社所规划的养殖品种属于国家规定的54种陆生动物之一,符合政策规定。2004年,国家林业局又出台了《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芦山县麒阳养殖场从2008年开始,在林业部门和畜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经掌握了野生动物梅花鹿、野猪的饲养、繁殖、疫病防治等技术,为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基地气候温和、温度适宜、光照充足、水源清洁,是特种养殖的最佳场所,是川西较大的野猪驯养养殖基地。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日趋增强,一般家养生猪的营养结构和肉质越来越不能满足人类对健康消费的需要。而人工养殖野猪肉质鲜嫩香醇、野味浓郁、风味独特、营养丰富、人人爱吃,低脂肪高蛋白、富含各类维生素、氨基酸、微量元素,人体所需的亚油酸含量高于家猪2.5倍,还含有抗癌物质锌、硒和亚油酸等,是纯天然的绿色滋补保健食品,成为人们真正的“放心肉”而极为畅销。目前市场十分紧俏。

我县农业人口9.8万人,其中剩余劳动力4.6万人。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

五、要素保障:

芦山县交通以公路运输为主要方式。全县9个乡(镇)、村均通公路以水泥路面为主,公路呈网状分布。以县城为中心的四条出境公路可通往成都、乐山、西昌、云南、西藏、康定以及临近各县(区),交通便捷,芦山县距成都仅170公里,芦山至雅安市33公里,“4.20”灾后重建快速通道351线芦山境内已建成通车。各种通讯普及到全县各村组。

龙门乡青龙场村纱帽山距县城13公里、纱帽山离龙门乡青龙场镇2公里,交通十分便利,纱帽山区域内水泥路至上而上横贯整个纱帽山与东面与县道芦邛路柏油路相连,北面与太平镇春光村通村通组路水泥路相接,西面与双石镇围塔村通村通组水泥路相互贯通,为养殖场地造就了十分便捷的交通条件。无线和有线通讯覆盖整个区域,通信极为便捷。

芦山县麒阳野猪养殖场场内水、电基础设施完善。

我县农业人口9.8万人,其中剩余劳动力4.6万人,为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提供了充裕劳动力资源。

项目可享受4.20芦山地震灾后产业重建特殊优惠政策。

项目地方政府积极协助投资业主申报争取国家对有关投资产业的扶持。

六、投资效益:

野猪养殖场建后,年提供优良猪仔3000-5000头,按平均每头仔猪饲养到商品猪净利润1000元计算,企业净利润300-500万元,这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周边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为野生动物(野猪)人工驯养向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向市场提供优质无公害的森林产品。

七、前期工作:

芦山县麒阳野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9月,并在芦山县工商局正式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芦山县麒阳野猪养殖专业合作社2013年被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关于联合评定命名首批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的通知》(川农委〔2013〕72号)评为首批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

芦山县麒阳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麟阳牌”野猪系列食品2012年11朋获得QS认证,认证号:QS511804010317;2012年9月获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证书号WGH-12-08878;2011年11月获得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2012年10月通过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检验。

以芦山县麒阳野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为依托,通过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设备、引进管理进一步对芦山县麒阳野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无公害的森林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物质生活的需要。

八、项目联系方式:

芦山县林业局 电话:1890816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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