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技术
猪肉是中国百姓餐桌上每日必需的食品 对提高生猪肉, 随着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 畜产品安全也是大家关注的话题。大众对猪肉的安全性、口感特别重视, 这就要求生猪养殖企业不仅要保障出品健康安全的猪肉, 更要在肉质上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在生猪饲养和防疫等过程中做好投入品管理工作, 如食用的饲料不含激素, 对生猪饮水、生长环境、防疫等都进行严格把控, 使出栏的成品生猪食用更加的安全放心。 1 养殖生猪对饲养环境的要求 饲养环境对生猪养殖非常重要, 饲养场要选择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
野猪的特点: ①生物学特征 野猪被毛粗而稀。灰色或灰黄。初产时体重700~1100g,色泽为灰黄带暗灰色条纹状。成年母猪重90~13Okg,对外界环境反应灵敏。母野猪在人工驯化以后,年可产2胎,平均产仔在12-20只。适宜的配种时间为出生后5-6个月,体重在40-60kg。 ②生活习性 野猪胆小,初养时怕人,为了改变它的这一习性,人工饲养时,采用购买幼龄野猪进行驯养
一头黑猪在插上科技的“翅膀”之后,究竟能“飞”多高、能“飞”多远? 在生猪养殖大省江西,你可以找到精准的答案。 一头“赣西两头乌”,作为和比肩“金华两头乌”的本土传统保护猪种之一,它有“多贵”?连吃了肥肉却肥而不腻!制加成的火腿以2000元/腿的价格预卖到了国外。2024龙年春节前夕,身在新加坡的华人姜先生向萍乡“赣西两头乌”养殖公司预订了10条火腿。 一头“山下长黑”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部接连发文、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不得随意划定禁养区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
农村不同地区环境有所差异,南北方可发展的种养也有区别,你知道东北农村养点啥能挣钱吗?下面给大家介绍几个项目,供大家参考。 1、养黑鱼 黑鱼也叫做乌鱼,营养价值比普通鱼类要高得多,我们知道东北冬季非常寒冷,很多生物无法过冬,而选择养黑鱼是因为黑鱼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非常的强,另外它长得快,生长周期是其它鱼的三分之一,饲养简单,市场价格高,因此养殖利润也还可以。 2、养 在东北养殖鸽子最好
浦北黑猪是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黑猪养殖是浦北县畜牧业的支柱产业。为进一步打响“浦北黑猪”这张优质特色牌,浦北县加大政策扶持,强化黑猪品牌建设,注重黑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浦北黑猪”知名度和竞争力,推动浦北黑猪不断向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助力养殖户增收致富。 政策性支持,推进浦北黑猪产业化发展 浦北县专门成立浦北黑猪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特优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导语】 未来演进 猪周期 纵观近20年生猪价格走势,我们发现其呈现明显的周期性波动。2018年5月份猪价见底,新一轮“猪周期”开始,并且在非瘟疫情加持下,价格达到历年来最高值,引发了全社会的强烈关注。本轮“猪周期”将于何时见底?本文主要从价格、盈利及产能三个方面来具体分析。 1. 生猪价格变动规律——周期性波动 从图1中看到,完整的“猪周期”持续时间一般为3-4年,且多数伴随着疫情疫病的发生。2018年6月,新一轮“猪周期”开启,在非洲猪瘟疫情的加持下,全国外三元生猪出栏价最高涨至41.96元/公斤
野猪别称山猪、豕舒胖子等,为猪科猪属哺乳动物,栖息于山地、丘陵、荒漠、森林、草地和林丛间,环境适应性极强,我国的野猪分布主要集中在东北三省、云南、贵州、福建、广东等地区,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野猪破坏庄稼怎么办吧! 野猪是不是保护动物? 野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并且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
陈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发展凤冈地方特色优良品种龙贝猪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畜牧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龙贝猪确实好,正如您所提到的:龙贝猪属黔北黑猪,是黔北地区的地方优良品种,该品种以繁殖率高,发情征候明显,母猪护仔性强,肉质佳美,耐粗饲,适应性强等特点,而深受群众喜爱,急切需要保护和开发。 一、基本概况 (一)龙贝猪的来源与推广
各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 为进一步加强入桂生猪及生猪产品监督管理,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促进我区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农村部、中南区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分区防控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入桂生猪及生猪产品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范围 原则上禁止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生猪调入我区,但以下情形之一的生猪除外: (一)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