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省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9年以来,针对生猪产能严重下滑、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等严峻形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逐步将生猪生产恢复到常年水平。但长期困扰生猪产业发展的产能大幅波动问题尚未根本破解,产能恢复后市场价格再度陷入低迷,部分生猪养殖场(户)亏损,一些地方政策出现反复,生猪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
各市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江西省农业农村、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精神,为巩固生猪生产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辖市区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能繁母猪 正常保有量 (头) 能繁母猪 最低保有量 (头) 规模养猪场户 保有量 (个) 溧阳市 5500 4950 12 金坛区 4800 4320 10 武进区 5000 4500 5 新北区 3500 3150 5 天宁区 1000 900 7 钟楼区 200 180 / 常州经开区 年出栏生猪3万头以上 1 合计 20000 18000 40 注: 1. 能繁母猪保有量目标任务可以通过本地建设母猪生产基地、域外(市内省内)建设母猪养殖基地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省生态环境、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进一步巩固我省生猪产能恢复成果,持续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